投诉目标:电视搭音响
投诉地区:无锡
投 诉 人: 殷燕芳
处理结果: 已解决
我7月3日在无锡胜利门永乐店购买了50寸的长虹彩电时,工作人员一再诱导说:50寸的彩电要配音响使用,不然会大大减短电视机的寿命,然后推销原价9000元、现在价格只有一半的进口音响,并能使用购买电视机送的1000元电子券,这样只要3500元就可以买到了,音响的发票型号为:欧笛卫星影院至尊1号,价格:1330元,高士卫星影院310,价格1370元。销售人员告诉向我们要了2900元,并说开票只能开2700元,因为还有200元是赠品的钱,是要返回给厂商的。
回来后我们咨询了专业人士,他们说我们上当了,没有说电视机一定要配音响才能使用,而且音响也是国产的杂牌。我们向他们提出退货要求,被他们拒绝。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们客户的正当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