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目标:广州私享家酒店
投诉地区:福州
投 诉 人: 陈双印
处理结果: 待解决
我在5月31号通过携程预定于广州私享家酒店公寓(广州天弘店)通过网络支付584元定金(网银支付成功),我预定的时间是6月6号,7号两天,定单号:164838073,我的携程会员号13328222355,实际上我6月5号下午入住酒店,由于行程临时改变,我于6月6号上午6店半左右就办理退房,可是剩余的一天房费酒店跟携程都在推诿,携程一个任姓主管回复我还有一天的房费就是没入住也不能退,还指出是所谓担保条款什么的。让我实在气愤,我这里要求投诉携程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单方面定立霸王条款,要求退还我未入住酒店的一天的预定费用,还请敬爱的315工作人员为我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