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目标:天猫公司
投诉地区:浙江
投 诉 人: 连坤
处理结果: 待解决
我是天猫商家,自2014年4月开店以来,诚信经营用心打理,店铺评分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我店所销售商品均来自注册品牌正规厂家授权由阿里平台及分销平台供货售卖。商品所属品牌、公司、厂家各方资质合法、齐全。 可2015年3月4日,天猫公司利用其公司内部抽检机会,将我店通过其分销平台供货的巧蓓孕妇吸管判定为抽检不合格,给我店处以屏蔽7天,扣12分,扣除天猫保证金2万元的处罚,给我公司造成巨大损失。我方根据天猫相关规则多次申诉却被驳回,驳回的理由竟是:“贵司对所出售商品有注意义务”,我司认为此理由太过牵强毫无根据,由天猫分销平台供货出来的商品,我司就算有“注意义务”,那天猫分销平台是不是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这次收到天猫下套坑害的商家有数十家,请问我国社会法律就能容忍天猫这种以卑鄙的手段非法敛财的行径吗? 我代表这次受天猫下套坑害的数十位商家恳求得到社会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