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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北京时代亮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来源: 焦点网谈   作者:    发表时间: 2007-9-7    浏览: 1119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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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诉人:湖北省天门市天音琴行 龙伟,住天门市元春街86号。 
      被控诉人:北京时代亮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2号楼C座三层。 
       被控诉法定代表人:程素进  总经理  曲昊 
      网址:http//www.315it.com   
      电话:010—82824288转8002   
      请求事项: 
       请求中国315投诉中心对被控诉人的合同欺诈行为予以查处曝光。并请帮助我追讨回被骗的货款现金2万元。 
       北京时代亮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打着315联盟旗号,以代理各种IT项目为名,全国性发展联盟会员,收取联盟费用,在协议中设置不平等条约,设置商业圈套,并提出难以实现的项目目标,发布虚假信息广告,提供非法产品和不合格商务产品给联盟会员销售,当联盟会员意识到受骗上当要求退款时,不予理睬,由此骗取加盟费,其商业模式构成商业诈骗。 
       
    事实与理由: 
        2005年12月22日被控诉人公司姜彪打电话、发传真与我洽谈合作事宜,当时按该被控诉人公司的传真内容,以及按要求在该公司网站下载了相关资料,并按要求开始联系学校,通过各种关系和渠道,联系到天门中学(4000多名学生),天门市华泰中学(2500名学生),找到学校领导、电脑老师看了有关宣传资料同意与我合作。因此,我于2006年2月26日与该公司签定了代理合同,在该公司多次电话催促下,由于学校急于网站测试,因此向该公司汇去了2万元整(不交费,不开通学校的网站测试帐号,看不到任何内容)。但是,我好不容易与学校达成协议2500名学生,先期1250名购买学期卡,(2500名购买校园卡,当时我我电话请示该公司说的很清楚,学校不要门禁设备,要求要小卖部用4台刷卡机和综合消费系统,合同期为3年,该公司不予同意。后来,被星中星公司以给学校送消费设备接走此单业务),待我与该学校签定正式使用学习卡合同时,由于被控诉人公司方面的原因无法使合同签订和签订了的合同无法履行。 
       一、该公司隐瞒事实真相的宣传内容与实际合同内容严重不符。该公司传真(2005年2月26日),宣传资料(易点问题汇总第4.17条)每1000名学生使用学期卡,该公司提供10台清华同方品牌电脑,具体配置(见4.17多媒体电脑配置)也就是说我如果我签定1000人以上的学生购买学习卡,该公司应该提供10台清华同方品牌电脑,而在签定合同时公司说只能提供PC(兼容杂牌)机(见该公司补充合同)购卡要在三年以上一次交清。(而学期卡应为一学期的费用),学校认为言不符实,与该公司宣传资料不相符,更不能接受三无产品。因此使合同无法签定。 
       二、天门地区使用的是新课标实验教材。该公司网站资源库内容与新教材不配套,对老师学生有用的太少,我仔细核对过天门地区所使用的是新课标实验教材,而该公司资源库所有资源与天门地区新教材不配套。该公司违法使用其他厂家的产品,由于厂家的资源库作了IP访问限制,该公司通过非法代理服务使厂家的的资源库能在互联网上访问,但速度奇慢,极不稳定,导致我们在演示其系统时出现极大的困难,无法正常演示,网站有时根本打不开,无法登陆。另外,学校在测试期,反映网速太慢,无法保证正常上网。因此无法拓展业务。 
       三、该公司给代理的短信价格为3分/条。(短信包10000条300元)合同上并没有此(十万条才能供应的数额限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好几次联系到2万条短信群发业务,均被该公司无故设限(8月20日和10月20日手机短信,最低十万条才能供应)。发出的短信大部分收不到,用户极不满意,业务无法开展。因此,几笔业务均被其他公司接走。该公司宣传资料白纸黑字清楚明白,而且没有任何资料注明有如此限制。
        四、合同上说好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可他们根本对盟员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经常擅自修改演示密码,从不主动通知。连正常的演示都不能访问网站。资源库经常打不开。经了解,该公司给我们销售的“中星教育星资源库”,是该公司非法使用其他厂家产品(现有中教育星公司的证明文件为证)。我曾多次向该公司要求都不予答复。该公司在传真上说有170多家成功运作,并且在网上发布一些虚假的信息,但通过了解,我已联系上全国60多家代理,没有一家做成功的,现都提出不满该公司的欺诈行为,均要求退赔(见全国各地受骗代理联系方式)。到目前为止,北京时代亮点公司没有向我提供任何实质性的产品,只有该公司给我开出的“易点智能识别系统”贰万元的发票两张。 
      以上事实,多次向该公司反映。从2006年4月份我就向该公司反映,该公司回短信说会更新,但一直到现在,根本就没有任何更新,我曾以书面形式传真给该公司,(8月11日传真)要求尽快更新资源库内容,与天门地区教材配套,要求该公司严格按合同和宣传内容履行承诺,否则无法正常开展工作。要求该公司返还现金2万整,并赔偿损失,终止合同。到目前为止,该公司没有任何书面回复,只有其业务人员的短信回复(2006年8月9日说如果我能找到学校签下合同,到期了也给我做,要我继续找学校,安心做项目)。为此,我又通过努力,找市政府、市教委有关领导,又联系到天门实验中学、天门实验高中、天门拖市一中。为了有效工作,按该公司要求,我专门聘请了一位电脑工程师从开始一直配合我工作(每月800元工资,已付工资8000多元。 为此项目活动开支已花费1.4万元)。但是,在给学校演示后,都反映与现有教材不配套,有效资源太少,不予认可,(我在与该公司签定的合同中加注有一条:如我方学校对项目不认可,乙方负责退还所汇费用)。说实话,我花费这么大,努力这么长时间,到处托关系,想尽办法,一心想将项目做好做大。但该公司总是说会更新,正在更新,可就是不见更新。从 9月份止给我的测试帐号已无法登陆资源库,根本无法做。前几天产品部肖华来电话说该公司只是原有资源库内更新,并非增加天门地区所需的配套教材内容。说公司不可能为天门地区专门组建一套配套资源,以上内容我于10月28日用特快专递给该公司并曲昊总经理专门致函,但一个多月过去了不见该公司任何回复。多次打电话去该公司,不是打不通就是通了没人接。有时一个电话要打十多次,才能接通,接通了也没人理睬,或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12月24日收到该公司回复函,对我提出的问题认为不合理,明确表示不予答复。还要我继续去做他们的项目,在以后电话就一直打不通了。为此,我曾向央视315栏目组、315晚会以及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投诉和315投诉网投诉。 
      当初与我联系的渠道部经理朱明明(女)电话13521978035,姜彪(男)电话13671367759(已换号),产品部刘玉华13146985772(已换号)经了解他们现已全部离开该公司,均为临时雇佣人员,他们当初的口头承诺无法兑现,合同上从没有具体的任何的内容体现,该公司与全国各地代理所签定合同每家都不一样,有2万元的,有3.6万元的,有5000元的,有4000元的,他们利用各地盟员路途遥远,人员分散,不易进京追讨等特点,用骗来的钱疏通各行政部门关系,使其各种证照齐全,钱骗到手后采用强硬的态度,百般推脱、狡辩,并强行把责任推到盟员身上。我通过了解,有60多家代理全都不满该公司欺诈,都要求共同声讨,到目前为止,该公司所宣传的全国300多个地区170多家成功运作的单位,据我逐一了解,已联系上60多家代理,没有一家是成功的,大都是上当受骗,且不程度地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一一血本无归。现在北京时代亮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改头换面用新的手法继续行骗。在上层法人不变的基础上,中下层机构全部发生变化,包括人员、公司名称等。现新的机构为:315IT中心主站、中国视频搜索中心、315IT联盟中心、视频明片(空间租用中心)、移动多媒体中心等,其目的是想推卸责任,继续行骗。 
      综上所述,被控诉人以合同的形式对我和全国各地的多家代理进行欺诈,并骗取现金贰万元整。(骗取全国各地代理数百万元)现特诉请中国315投诉中心,予以查处曝光,以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直至现在该公司还在继续向全国各地打电话发传真等骗取他人信任,其目的是骗取加盟费用)并请帮助我追讨回被骗货款现金贰万元整。
        此致
       中国315投诉中心 
                                      控诉人:湖北省天门市天音琴行  龙伟  
                                             联系电话:13093295808 
                                              
     二00七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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