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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州纠风办怎能为制假酒企业当保护伞?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 2010-1-30    浏览: 2080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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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讯:(系列报道之一)近日,不断有群众反映河南省邓州市大量假酒充斥市场,消费者苦不堪言,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健康,同时还给邓州当地居民生活带来生命危害,扰乱了当地酒业流通市场的正常经营和销售。经了解,原来是邓州市纠风办主任曹国举在给造假酒的企业充当“保护伞”。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10年1月24日晚9时40分左右,我们一行来到位于邓州市邓襄路16号的邓州市恒鑫酒厂,恒鑫酒厂大门紧锁,拒不开门。我们只好联系了邓州市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派出所来了三位干警,我们一齐喊开大门,只见酒厂里堆放着1000多件泸州酒,另有一辆厢式货车装满了假酒,准备运走。干警和我们发现假酒,仓库里还存放有“北京口味二锅头”、“四川烧锅”、“东宫御”、“原浆老窖”、“三鞭酒”等假酒,还有大量各种包装箱。我们便打电话告诉了邓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经侦队副大队长曾显斌带领一名同志赶到现场。随后邓州市工商局经检队副队长徐德合带领10余人赶到现场。工商干部们仔细查看了这些酒后,确认是假酒,当场宣布将这些假酒查封,并准备拉走。 
                         执法部门如此认真 举报者就放心离开
       第二天,即2010年1月25日,我们赶到邓州市工商局,见到了该局欧阳局长,他让举报者到一楼监管科见丁科长。丁科长说:“酒已查封,正在做进一步调查”。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10年1月26日,举报者又赶到邓州市工商局,再次见到丁科长。他却态度大变,好似公事公办的说:“生产环节不属我们管辖范围,属于技术监督局管辖,我们主管市场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商品。”我们只好来到邓州市技术监督局,等了将近20分钟,终于见到了局长,局长派稽查大队王队长和赵副大队长和举报者一起来到邓州市恒鑫酒厂。谁知前两天,被工商干部们宣称要拉走的那些假酒,竟然示威似的仍在原地摆放着,假酒老板的能量由此可见一斑! 
                          小作坊假冒生产  超范围加工违法
        在这个小作坊似的所谓酒厂里,举报者又见到了假冒“泸州酒”、“四川内招酒”等品牌的假酒。邓州市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王队长却说:“这些酒我知道,我看过,有委托加工手续,保证是真的。”
    然而,该厂的营业执照上面显示它的生产范围:“黄酒、保健酒”。不知为何,却堆放这么多所谓有委托加工手续,保证是真的“白酒”呢?前两天态度还比较诚恳的酒厂秦厂长不知得了什么法力,变得底气十足,厉声问举报者是什么单位的?我们说是做营销的,没多长时间,邓州市委宣传部二名干部“奉旨”火速赶到,公安机关马上来人拘留你们”!说完,他俩扬长而去。
        秦厂长说:“听到了吗?你们走不了!我让公安机关抓捕你们!你们知道我后台是谁?是邓州市纠风办主任曹国举”。我们还以为这位厂长在吹大话呢?身为邓州市纠风办主任的国家干部怎能为假酒厂做后台?这让举报者难得置信。身为纠风办主任曹国举急忙给城郊派出所打电话,命令派出所快把人抓起来。惊动了纠风办主任,城郊派出所不敢怠慢,李副所长和另一名干警匆忙赶到现场。李副所长见到我们三人,查看了我们的身份证件,心知我们是为了百姓安全,不怕冒险,不怕得罪人,很同情,又不敢得罪纠风办,一下子为难起来。曹国举见城郊派出所“行动不力”,又命令邓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赶来,再次查看了举报者的身份,没发现什么问题,便不再说什么。后来事实却告诉举报者,这位厂长说的是实话。事情到此不了了之,面对有如此多后台的假酒厂,举报者只好离开了。 
                         任人唯亲办私情 坑害百姓谁买单
        据了解,曹国举和恒鑫酒厂厂长是亲戚,他在该酒厂入有股份,每年春节前或下基层检查工作时,他都利用职权强行推销该企业的“名牌真酒”产品,一瓶黄酒甚至敢要数百元。而身负打假重任的技术监督局稽查队王队长在该企业也入有股,难怪他们为保护该企业那么舍得下力气。在权与法的事实面前,邓州个别公务员的这种做法,有力地证明了权大于法。同时,在这两位公务员的积极努力下,恒鑫酒厂的黄酒和假白酒远销到湖北省襄樊市、老河口市、河南省镇平县和淅川县等地,坑蒙了一大批消费者。
        对此,将继续关注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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